购房合同没下来也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了。6月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落实落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效激活“买方动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政策有利于盘活存量公积金,减轻购房者前期资金周转压力,提高购买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共计为191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2359.84万元。
该政策充分考虑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群体提高购房贷款限额的诉求,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凡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确定为10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确定为120万元/户;我市引进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确定为8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确定为100万元/户。
与此同时,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凡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7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90万元/户;三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8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100万元/户。
职工于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支付购房定金并与开发企业签订《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及《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后,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