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南阳市人社局获悉,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我市尚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抓紧补缴啦。
据悉,应部分尚未完成2023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要求,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延长我省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9月30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通讯员 张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