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24年1至5月,全市奖补水生态补偿金2780万元,扣罚水生态补偿金4700万元。
据悉,1至5月全市县市区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淅川县、西峡县、方城县、南召县、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内乡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唐河县、社旗县、桐柏县、卧龙区、邓州市、新野县、宛城区、镇平县、官庄工区。
具体得补情况为:西峡县640万元、方城县400万元、南召县340万元、淅川县320万元、内乡县220万元、社旗县160万元、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140万元、邓州市14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40万元、唐河县100万元、卧龙区100万元、桐柏县40万元、宛城区40万元。支偿情况则为:桐柏县1300万元、官庄工区1000万元、新野县900万元、唐河县500万元、邓州市200万元、西峡县200万元、淅川县100万元、鸭河工区100万元、镇平县100万元、宛城区100万元、内乡县100万元、卧龙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