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汛期网络谣言 提醒网民切勿造谣传谣


记者 刘露

2024-07-16 来源:平安南阳

外地货车司机在邓州被淹死?谣言!

2024年7月15日,网民“神x”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货车司机被淹”视频,并配文:可怜啊,就这样吧,一路好走啊。经核实,2024年7月14日,邓州市铁路桥下一外地牌照货车被淹,车内被困人员已被成功救出,无人员伤亡,该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系虚假信息。目前,该虚假信息发布者郑某某已被南阳公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卧龙区陆营镇受灾严重,直升机救援?谣言!

2024年7月15日,网民“宾利xx”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王庄村被水淹,卧龙区使用直升机进行救援。经核实,卧龙区未使用直升机进行救援,视频是发布者使用软件拼接而成,系虚假信息。目前,该虚假信息发布者王某某已被南阳公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南阳暴雨泄洪,三层楼房被冲塌?谣言!

2024年7月15日,网民“忆思xx”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南阳暴雨泄洪,水冲垮地基,岸边一三层楼房跌进河中,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经核实,南阳此次暴雨未发生房屋被冲塌事件,该视频为2021年某地暴雨泄洪,致河水水位上涨,岸边3层楼房轰然倒塌视频。目前,该虚假信息发布者潘某某已被南阳公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市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对在网上

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民事责任。如果因散布谣言而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2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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