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渑淅高速公路南阳⻄峡至豫鄂省界段对危险货物运输⻋辆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更好保护水体安全,根 据 《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和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渑淅高速公路南阳⻄峡至豫鄂省界段,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 ⻋辆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4年9月10日起,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 (S57)南阳老界岭收费站 (K13+400) 至 豫 鄂 省 界 段 (K140+379、含在建),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辆通行;沿线老界岭、⻄峡、淅川、⻢蹬、丹江湖等收费站 (含在建)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辆驶入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辆可绕行G208 国道、G241 国道、S330省道、S103省道等路段。
危险货物运输⻋辆请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自觉服从指挥疏导,依法守规安全行驶。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