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与人的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投资协议等相关手续复印件;3.收、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包括本人充值及兑付、提现的银行交易明细、微信截图、支付宝截图、现金收据等),并对相关部分用铅笔进行标注;4.如已在各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请携带判决书、裁定书或者相关受立案文书。
二、登记地点 南阳市七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果岭19号酒店(处置河南景芸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政府工作专班)。
三、登记时间 10月8日至11月8日。逾期未登记者,视为主动放弃,后果自行承担。
处置河南景芸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政府工作专班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