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南阳从市总工会获悉,南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已全面启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市总工会制定了《南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实施细则,本次保障活动为期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南阳市内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在职工会会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只需按规定自愿缴纳互助金,即可成为保障对象,享受活动提供的各项保障待遇。
具体来说,参加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因住院治疗产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起付标准金额除外)将按50%的比例获得补助,每人年度申领互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对于因门诊慢性病治疗产生的经医保部门认定的特定药品的合规医药费用,同样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自付的医药费也将按50%的比例获得补助,每人年度申领互助金累计最高为3000元。
此外,互助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对于市本级、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职教园区、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卧龙综合保税区所属工会的参加职工,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人30元的补贴,参加单位和职工共需缴纳60元;对于其余各县市区总工会的参加职工,市总工会将补贴15元/人,县级总工会也将补贴15元/人,参加单位和职工同样共需缴纳60元。基层工会筹集的互助金需要在本年11月30日前转入合作经办机构指定账户,各级总工会补助资金需在2024年12月15日前转入市总工会设立的互助金专户。
活动详情可咨询市总工会财务部,电话:0377-6350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