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南阳市统计局发布信息显示,1月至2月,全市消费品市场在政策红利、节日效应、消费升级等多重因素驱动下,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30.94亿元,同比增长6.2%,增速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
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5.6%、24.6%、15.2%、5.7%和17.8%,这五类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占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的三成左右,合计同比增长14.8%。
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持续推进,全市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9.6%,其中智能型商品增势亮眼,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及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分别同比增长41.5%和36.1%。
自新一轮国补首次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消费电子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以来,春节期间各大卖场加大力度开展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3C电子产品促销让利,全市限额以上通信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2.1%。
通讯员 闻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