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现将《南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管理暂行办法》《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规定》《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 途径和方式
一是电子邮件:nyzjjwyglk@163.com。
二是信函: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473000。
请在邮件主体和信封上注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5年6月23日。
2025年5月23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管理,提高资金存储综合收益,防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的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南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宛政〔2019〕25号),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管理。
第三条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监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管理工作;南阳市房产中心负责对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选择专户银行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专户银行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专户银行数量。在中标的专户银行中,采取竞争方式(具体竞争方式以后续公布为准)选择资金归集银行。资金归集银行除可以定存资金外,主要负责归集新增资金,新增资金达到500万元时,按资金分配计划,分配到专户银行。
第五条 申请专户银行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在南阳市依法设有营业网点并开展经营活动,能够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
(二)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年度及申请前三个年度无亏损;
(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申请年度及申请前三个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申请年度前两个年度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六)开展维修资金存储业务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南阳市房产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
资金存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廉政建设要求。
(二)安全优先
资金存储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充分评估专户银行经营状况,防止出现资金安全风险事件。
(三)公正透明
专户管理银行选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透明,结果透明。
(四)科学评估
结合资金存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因素,设置专户银行评分指标。
(五)权责统一
南阳市房产中心履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好资金存储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存储平稳有序。
第七条 南阳市房产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户银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方案需经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
第八条 中标的专户银行要和南阳市房产中心签订专户银行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服务协议应当对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承诺、双方权利义务、协议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并对下列事项做出特别约定:
(一)维修资金存储的活期协议利率、定期协议利率;
(二)利率支付的方式、时间等;
(三)对存储在未入选专户银行的维修资金转出的方式、时间等;
(四)专户银行协助南阳市房产中心开展维修资金的账户设立、归集、使用、结算、对账等工作;
(五)专户银行提供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南阳市房产中心认为需要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重新进行预、决算审核服务;
(六)专户银行接受南阳市房产中心的考核,承担考核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归集资金总额、暂停归集业务、取消专户银行资格、转出全部存储资金;
(七)专户银行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挪用或者截留维修资金、丢失或者泄露维修资金重要财务数据、提供虚假自查报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九条 确定专户银行后,未入选的原专户银行应当将存储的维修资金全部转出,转出的维修资金由南阳市房产中心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给其他专户银行。
以活期方式存储在未入选的原专户银行的维修资金,在南阳市房产中心公告专户银行名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转出;以定期方式存储在未入选的原专户银行的维修资金,在存储到期当日转出。
第三章 资金存储规则
第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分配,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择优在入选的专户银行中进行分配。未入选的银行不得参加已到期和新增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分配。
第十一条 对专户银行的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综合实力、资金安全风险、利率、服务质量、协议履行情况等。原则上每年一次,次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考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南阳市房产中心具体负责对专户银行的综合考评,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考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结果需报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上一考评周期综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考评周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配依据。
(一)成立考评小组。小组成员由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南阳市房产中心)及外部专家组成,组成人数5人以上单数,实行利益回避制度。
(二)统计可分配资金。考评小组依据往年资金存储规模、期限及年底资金余额,综合考虑资金支付需要,确定下一考评周期资金拟存储规模。
(三)通知专户银行。南阳市房产中心向符合资金分配条件的专户银行发出综合考评通知,通知载明资金存储事宜、专户银行的资格要求、报名方式、需提供的材料及报名截止日期等事项。
(四)集中开展考评。考评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专户银行进行评分。
(五)存储额度分配。依照各专户管理银行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比例进行资金存储额的分配,分配金额以实际为准,即:存储某专户管理银行的资金额=资金存储总额×(某商业银行综合得分÷所有参评专户管理银行得分总和)。
当某专户银行资金分配额低于100万元时,不对其分配资金。
该项资金分配不受政府指令性调存资金影响。政府指令性资金调存按照政府调存文件要求单独执行。
第十三条 不履行服务协议的专户银行,不得参与资金存储额的分配。
第十四条 资金存储期限可采取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具体方式由南阳市房产中心根据资金流动性选择。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南阳市房产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5年4月28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优化和完善工作机制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南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制定该暂行规定。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南阳市房产中心具体负责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南阳市中心城区政府代管的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资金拨付等管理业务。
二、使用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业主决策、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节约合理、政府监督的原则。
三、申请主体及申请人
(一)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是指维修资金使用的权利主体,具有决策权和最终责任。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委会。
(二)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维修资金使用实际操作中的执行者,需获得申请主体授权,仅负责程序性事务。可以是申请主体及其委托人,也可以是申请主体委托的物业公司。
(三)维修项目监督组
申请主体应组织相关业主成立维修项目监督组(至少3人),对维修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使用程序
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分为一般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
(一)一般使用程序
1.维修事项申报
申请人申报物业管理区域内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向南阳市房产中心提交《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申报表》,南阳市房产中心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维修项目保质期及维修资金交存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约定3日内现场查验。审查没有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和补充调整意见。
2.组织现场查验
审查通过后的维修项目,由南阳市房产中心组织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维修项目监督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相关人员参加,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现场查验,填写《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现场查验表》,并附现场照片,同时查验以下资料:
(1)申请人是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需查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证明、管理规约;
(2)申请人是物业公司的,需查验物业公司营业执照、《物业服务合同》;
(3)申请人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需查验其法人证明;
(4)各类授权委托书;
(5)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相关验收合格证明);
(6)维修内容属于特种设备的(如电梯),需查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维修电梯的需查验最近一期《电梯定期检验报告》《电梯维保合同》等相关资料;
(7)电梯等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应查验具备资质的机构或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测鉴定意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南阳市房产中心辅导申请人制定使用方案。
3.选择施工企业
《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预算审核报告》确定之后,南阳市房产中心通过施工企业备选库微信群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及比选时间、地点,申请主体采用直接选取、比选或招标等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信誉好、价格合理的施工企业。
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申请主体按照比选相关规定,在施工企业备选库里选择施工企业;工程预算在2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申请主体也可以不经过比选,在南阳市房产中心人员见证下,直接在施工企业备选库里选取施工企业。
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维修项目,需在业主表决比例符合条件后,提倡申请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
4.申请使用资料公示
申请人应将《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预算审核报告》《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结果及明细》《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比选施工单位结果及承诺》《XXXX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的)及《XXXX项目申请使用材料公示》等使用资料,在小区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申请人需提供公示资料的近景远景照片。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应通过微信群、网格群等线上方式告知业主,南阳市房产中心工作人员对公示情况及内容等进行公示检查并留存检查资料。
5.受理、审核
(1)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填写《南阳市维修资金使用立项申请表》,向南阳市房产中心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经办人的,需提交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③《预算审核报告》;
④《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比选施工企业结果及承诺》;
⑤《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的);
⑥《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结果及明细》;
⑦《XXXX项目申请使用材料公示》及相关附件的公示证明。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人员应予受理,受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合法、准确。
②核对本次维修涉及小区列支范围金额、小区信息与维修资金中心交存资料内容等,如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出入的情况,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限期对有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③核定表决同意比例。
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受理人员签署同意使用意见,并将资料交审核人员;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应说明原因,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受理时限:即时。
(2)审核
对已完成受理环节的申请资料,审核人员进一步对使用条件、使用程序及相关使用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的签署同意使用意见;不符合的签署不同意使用意见,资料退给受理人员,该意见为最终审核意见。
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出具《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核确认书》。
6.维修方案实施
审核通过的维修项目,申请人按使用维修方案组织施工。未取得《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核确认书》擅自开工的,该项目维修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方案变更的,按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并向南阳市房产中心报备,提交《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变更》。
7.工程竣工验收、决算
维修工程竣工后,由申请人组织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维修项目监督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进行竣工验收,南阳市房产中心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特殊重要的、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消防、电梯设备),其工程竣工验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参加,费用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验收人员应按照《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对维修事项进行逐条核对和现场查验,同时核实材料品牌、型号、参数、工程量等,根据验收结果填写《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留取影像资料。
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需要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决算,出具《决算审核报告》。
8.项目竣工公示
使用项目竣工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南阳市房产中心在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小区显著位置,对以下材料进行同步公示:
(1)《南阳市房产中心关于XXXX项目的公示》;
(2)《XXXX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XXXX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分摊明细表》;
(4)《决算审核报告》;
(5)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
公示期7天以上,工作人员并将公示资料的近景远景公示照片上传。
业主对公示材料提出异议的,经核实属实,暂停资金拨付,待异议问题解决,再进入资金拨付程序。
9.使用项目资金拨付
维修工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已解决,南阳市房产中心按照以下原则将资金划转至施工企业账户:
(1)工程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2)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维修项目,依据《施工合同》约定予以拨付;
(3)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需处理拆卸物,处理残值作为维修资金,由其向施工方支付,中心拨付维修资金时需扣除残值金额;
(4)拨款时要保留国家规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需在施工项目质保期过后,经申请人同意方可拨付企业。如果施工企业失联、注销或破产,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申请主体可以申请将质保金拨付给实施维修的施工企业。
质保期到期2年后,申请主体仍未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由南阳市房产中心在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仍不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该笔质量保证金转存到相关业主账户滚存使用。
(二)应急使用程序
1.应急使用范围
发生下列危及住宅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的, 申请人可以不经过相关业主表决同意,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屋面、外墙出现严重渗漏或者地下室发生积水,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2)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或者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
(3)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4)建筑立面装饰层、保温材料保温层发生脱落或者存在脱落、火灾危险;
(5)消防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6)因大风、暴雨(雪)、雷电、冰雹、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
(7)根据公安、消防、人民防空、气象、特种设备、物业管理等主管部门处罚通知或限期整改通知,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立即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8)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
(9)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符合国家申报标准(申报资金不足部分);
(10)其他紧急情况。
上级政府部门出台有关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政策的,从其规定(要求应急程序维修、更新、改造的)。
2.应急维修申报
申请人申报物业管理区域内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应向南阳市房产中心提交《XXXX项目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报表》,南阳市房产中心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使用范围、事项及维修资金交存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一次性告知查验内容,1日内进行现场查验;不属于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的退回并说明原因和补充调整意见。
3.组织现场查验
同一般使用程序。
4.应急使用确定
南阳市房产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是否符合应急使用条件及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给出是否适用应急使用意见。
在应急维修前公示期间,占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总人数五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反对应急使用的,停止应急使用程序。对于特别紧急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同时组织抢修;对较大的应急抢修项目,事前难以造价咨询的,可采取事前预算事后决算的形式进行。
5.选择施工企业
《XXXX项目修资金应急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预算审核报告》确定之后,由南阳市房产中心通过施工企业备选库微信群等途径,发布项目相关信息,申请主体采用直接选取、比选或招标等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信誉好、价格合理的施工企业。
具体要求同一般使用程序。
6.申请使用资料公示
申请人应将《XXXX项目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预算审核报告》《XXXX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的)及《XXXX项目应急使用材料公示》等使用资料,在小区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申请人提供公示资料的近景远景照片。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应通过微信群、网格群等线上方式告知业主。
南阳市房产中心工作人员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并留取留存检查资料。
7.受理、审核
(1)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填写《南阳市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立项申请表》,向南阳市房产中心提出应急使用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经办人需提交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XXXX项目修资金应急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③《预算审核报告》;
④公安、消防、气象、特种设备、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通知、整改通知书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应急使用确认证明;
⑤《XXXX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比选施工企业结果及承诺》;
⑥《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的);
⑦《XXXX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施工合同》;
⑧《XXXX项目应急使用材料公示》及相关附件的公示证明。
受理、审核的要求与一般使用程序相同,审核通过后出具《南阳市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审核确认书》。
8.维修资金项目申请应急使用审核通过后,维修方案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决算,资金拨付要求同一般使用程序。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质保期时间确认问题
对因入住时间较早,竣工验收备案证取得较晚的物业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保期时间的确认:
1.房屋主体质保期按《竣工验收备案证》上的时间确定;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按相关验收合格材料上的时间确定;
2.新装电梯按监督检查合格报告日期或者《注册登记表》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3.消防设施以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提交资料时限问题
申请人在项目现场查验完毕符合使用条件后,以《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现场查验表》日期为准90日内,将所需申请资料递交至南阳市房产中心进行申请,逾期将终止申请程序,南阳市房产中心出具《XXXX维修资金使用申请项目终止告知书》。
(三)影响使用资金分摊问题
对相关业主未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或分户账中资金余额不足影响使用资金分摊的,由申请主体负责组织相关业主补交或续交;因问题楼盘、老旧小区等原因造成无法全额补交或续交的,为了不影响维修进度,保护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可将本次应分摊维修费用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以解决本次维修资金问题,剩余需要补交或续交的维修资金,由申请主体组织进行补交或续交。
本规定由南阳市房产中心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南阳市房产中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储及使用资金拨付暂行规定》(宛房产[2024]26号)文中《南阳市房产中心维修资金使用公示巡查制度》《南阳市房产中心维修资金使用回访制度》同时废止。
2025年4月28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 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诚信经营,防范维修资金使用安全风险、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中心城区维修资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南阳市房产中心具体负责南阳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管理
一、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比选
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比选是指申请人、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按照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对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在施工企业备选库里选择施工企业的行为。
申请主体是指维修资金使用的权利主体,具有决策权和最终责任。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申请人是维修资金使用实际操作中的执行者,需获得申请主体授权,仅负责程序性事务。可以是申请主体及其委托人,也可以是申请主体委托的物业公司。维修项目监督组申请主体应组织相关业主成立维修项目监督组(至少3人),对维修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
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维修项目,提倡申请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
(一)比选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保质择优
(二)比选程序
1.确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申请人依据实际情况拟定使用方案、确定工程量。
申请人组织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项目监督组人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使用方案、工程量进行复核,最终确定使用方案。
南阳市房产中心对使用方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指导。
2.成立比选组
比选组成员组成:申请主体、申请人和项目监督组人员。南阳市房产中心工作人员对比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3.信息发布
南阳市房产中心工作人员在《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预算审核报告》确定后,根据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提交的《发布公告申请书》,通过施工企业备选库微信群等途径,及时发布《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工程量等项目信息,以及本次比选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要求等。
4.实施比选
申请人组织实施比选。
(1)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查验施工企业代表身份。
(2)施工企业向比选组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应包含:企业简介、使用维修方案工程报价明细(报价企业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同维修方案一致)、承诺(包括质量、质保期承诺)。
(3)现场开启所有参选企业的密封报价文件。
(4)对报价文件有效性进行核验确认。
核验后不满三家企业的,择日重新比选。
(5)现场公布所有有效参选企业的工程报价明细。
(6)根据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前三名作为中标施工企业候选人并当场公布。
5.确定施工企业
(1)从三名中标施工企业候选人中,比选组综合评判,填写《施工企业比选评分表》,得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施工企业;
(2)若首选企业主动弃权,则依序递补次位候选企业;
(3)最终确定的比选结果,由比选组填写《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比选(招标)施工单位结果及承诺》并签字确认,在申请受理时,提交至南阳市房产中心;
(4)申请主体妥善保管比选相关材料。
(三)施工合同签订
比选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二、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定
(一)建立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备选库
南阳市房产中心负责建立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备选库,对申请入库的施工企业,采取即时申请,即时审核,即时准入、全程淘汰的方式,进行管理和验收。
1.入库原则
自愿、公开、公正、公平、优胜劣汰。
2.申请入库企业基本条件
(1)申请入库的企业要求为独立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且连续参加正常企业年审;
(2)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他国家规定的应当具备的有效许可和证书;
(3)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
(4)在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信用中国查询系统中未存在不良记录;
(5)南阳市房产中心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具体资料以南阳市房产中心发布的《南阳市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备选库公告》为准。
3.选增企业入库流程
(1)申请入库企业按南阳市房产中心发布的公告要求,递交所需材料。
(2)南阳市房产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留存,即时准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退回。
(3)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南阳市房产中心将通过施工企业备选库、微信群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众号等途径适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
(4)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企业录入备选库。
(二)验收
1.施工企业责任、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工艺标准和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并履行保修义务。
(2)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比选、承接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项目。
2.验收
(1)验收方式:采用平时验收与年度验收相结合方式。
平时验收:一项目一验收,在竣工验收后由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申请人、项目监督组人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南阳市房产中心填写《施工企业平时验收表》,对履约完成度、项目质量、报价误差、服务态度、不良记录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
年度验收:每年3月份前对上一年度在库施工企业进行综合验收。
(2)验收内容:
①施工企业年度维修资金使用数量、质量;
②服务态度及业主满意度情况;
③不良记录情况,包括信访事件、有效投诉、拒绝参加比选、签订合同拒不施工、保修期内拒不保修等情况。
有以下不良表现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①施工中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
②已完工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③一年度内2次及以上未能按合同时限完工的;
④未按时提供材料达2次以上的;
⑤报送虚假资料的;
⑥虚增工程量,多计费用,开具假发票的;
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理或处罚的;
⑧使用维修资金时,对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
⑨保修期内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敷衍履行不能有效解决问题的;
⑩转让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
⑪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验收结果
结合《施工企业平时验收表》,填写《施工企业年度验收表》,由南阳市房产中心对验收内容进行汇总分析,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3.验收结果应用
施工企业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验收情况对在库企业进行调整。
年度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继续留库。
年度验收不合格以及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出备选库:
(1)不符合入库条件的;
(2)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承担相关工程项目的;
(3)入库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证照有效期、备案有效期过期,超出规定日期未备案说明的;
(4)新的证照办理一个月后未重新备案的;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存在漏审、过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移出备选库的企业,南阳市房产中心将通过施工企业备选库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或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存在施工质量及需要整改的问题但不主动解决的,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
(三)其他情况
1.证照管理
企业变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到期应提前说明,在新证办理后1个月内,携带新换证照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变更的还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到南阳市房产中心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2.被委托人管理
企业被委托人变更的,提交《企业被委托人变更申请》,写明变更原因。
维修资金使用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
一、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
(一)建立备选库
南阳市房产中心负责建立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备选库,对申请入库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采取即时申请,即时准入、全程淘汰的方式,进行管理和验收。
1.遵循原则
自愿、公开、公正、公平、优胜劣汰。
2.申请入库公司条件
所有在南阳市行政审批第三方服务机构中介超市的企业,在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信用中国等机构系统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或失信信息记录。自愿报名加入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备选库。
所需资料以南阳市房产中心发布的《南阳市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备选库公告》为准。
(二)选择公司方式
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在南阳市房产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备选库中随机抽取一家企业,由其根据《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出具《预算审核报告》。预、决算报告不能由同一公司出具,如果抽取的决算公司同预算公司相同,则重新抽取。
南阳市房产中心或业主对有异议的询价项目,可以选择验收结果优良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复审。
(三)公司责任、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价协办(2002)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和中价协(2007)015号《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文件精神,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询价工作。
2.应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公正、公开、据实列出咨询价格依据,出具工程询价文件。其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决算审核报告;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收到材料7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决算审核报告。
对产生残值金额较大的项目(如更换电梯等),需将残值金额列入《预算审核报告》。
根据《XXXX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南阳市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使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变更》,核对施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品牌、型号、参数等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材料,出具《决算审核报告》。
3.入库后的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4.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验收
1.验收方式
采用平时验收与年度相结合方式。
(1)平时验收:一项目一验收,在项目结束后由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南阳市房产中心填写《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平时验收表》,对履约完成度、项目质量、报价误差、服务态度、不良记录情况等进行汇总。
(2)年度验收:每年3月份前对上一年度在库企业进行综合验收。
2.验收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年度出具报告数量、质量;
(2)服务态度及业主满意度情况;
(3)不良记录情况,包括信访事件、投诉等情况。
有以下不良表现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转包或承接他人转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出具虚假、不实或误导性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3)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验收结果
结合《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平时验收表》,由南阳市房产中心对验收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年度验收表》,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4.验收结果应用
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验收情况对在库企业进行调整。
年度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继续留库。
年度验收不合格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出备选库:
(1)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承担相关工程造价工作的;
(2)入库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证照有效期、备案有效期过期,超出规定日期未备案说明的;
(3)新的证照办理一个月后未重新备案的;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存在漏审、过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移出备选库的公司,南阳市房产中心将通过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备选库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或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进行公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直接定为不合格情况的,列入黑名单,在黑名单解除前不得参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
(五)其他情况
1.证照管理
企业变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到期应提前说明,在新证办理后1个月内,携带新换证照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变更的还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到南阳市房产中心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2.被委托人管理
企业被委托人变更的,提交《企业被委托人变更申请》,写明变更原因。
3.复审争议
对复审结果有争议的,以南阳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解释为评定标准。
二、招投标代理公司及工程监理公司的管理
申请主体或其委托人,在南阳市房产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以随机抽取方式,在南阳市行政审批第三方服务机构中介超市的专业工程招投标代理公司、工程监理公司中,选择服务企业;对其验收参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验收办法。
本制度由南阳市房产中心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