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印发《南阳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降低门槛 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
《办法》明确规定,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常规的20%降至15%,最高贷款额度可达房屋总价的85%,大幅降低购房者的首付压力。这一政策落地,将进一步健全我市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助力更多公积金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
创新担保 双重保障机制防控风险
公积金管理中心需在受理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在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合同签订和抵押登记手续;贷款资金在抵押登记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放,大幅提升服务效率。
同时,采用“阶段性保证+房屋抵押”双重担保机制,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出售方或运营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缴纳2%的贷款保证金,有效防控贷款风险。对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的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扣划保证金或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同时要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机构回购房屋并结清贷款本息,确保资金安全。
政策解读 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梦”
业内专家认为,该政策具有显著的南阳特色和示范意义。《办法》结合南阳实际,将首付比例进一步降低至15%,并参考商品房阶段性担保模式,引入保证金担保制度,既借鉴了发达地区的成熟经验,又体现了南阳地方特色。特别是在审批时效和放款速度方面更具优势,凸显了“南阳速度”。《办法》着力支持刚需群体购房需求,通过降低首付比例、优化贷款流程,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实现“安居梦”。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倾斜,有助于加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销售和资金回笼,推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可持续发展。《办法》填补了南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空白,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住房保障领域迈出重要一步,为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市将继续对标先进地区,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刚需群体购房,推动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开发商充分了解政策内容;优化服务流程,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放款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服务便捷性;动态跟踪评估,定期收集政策实施情况,结合职工反馈和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优化政策内容,助力更多公积金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
通讯员 郭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