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今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 刘露

2026-04-01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4月1日起,《南阳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移交、运行维护及水质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筑牢供水安全防线,让市民喝上“放心水”。

明晰职责 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城市管理部门为全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对应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卫生监督,发展改革委、公安、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此前管理职责模糊的问题。

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面,《办法》聚焦工程质量设置多项硬性要求,新建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施工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均须征求并参考城市供水企业意见,竣工验收也必须有供水企业参与,从源头保障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规范性。针对既有二次供水设施,《办法》明确要求,对于不符合技术、卫生或安防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要督促产权人或管理人整改;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优先列入政府支持计划,同时建立政府、产权人、供水企业三方合理分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方面,《办法》鼓励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运维更新,支持产权人将既有二次供水设施委托或无偿移交供水企业,且移交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对于移交后二次供水设施的费用问题,《办法》明确,运行维护和更新费用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不得向居民另行收费;用电费用按照原渠道由产权人承担,且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严抓水质 划定居民用水安全红线

在运行维护与水质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具体标准。运行维护单位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运维、水质、安防、档案管理等制度,定期巡查、保养二次供水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二次供水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运维单位每六个月至少对水箱等储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水质检测,清洗、消毒所用产品均需符合国家规范。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水质监督监测,发现水质不达标、危及人身健康时,责令立即停水整改,并通报供水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会同供水主管部门指导落实治安防范主体责任。此外,《办法》还依据上位法,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安全等违法行为设定相应行政处罚,同时明确了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以法律手段倒逼各项管理要求落地。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市二次供水管理的法规空白。《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将有效解决二次供水领域的各类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市民喝上“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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