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医学院 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 , 确保河南国医学院 2026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6〕 1 号) 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 ,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国医学院 2026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 ”,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 择优录取新生 ,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 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不一致 , 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 河南国医学院
第六条 学校标识码: 4141014981
第七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升大道 1222 号
第八条 主管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层次: 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 , 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 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 , 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 ,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 33 号) 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 36号) 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河南国医学院 2026 年在河南省内招生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 , 稳定招生规模和生源范围 , 优化调整专业结构 , 统筹考虑学校在省内生源数量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编制招生计划 , 经学校研究确定后 ,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 , 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作为预留计划 。录取期间 , 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 通过“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 ”调整使用。
第十六条 计划公布形式: 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 ,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 ,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 学校负责 ,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 ”的录取体制 , 依据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 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一) 对进档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 ”原则进行录取 , 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二)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 , 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若各单科成绩也相同 , 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三) 专业调剂录取办法: 对已经投档的考生 , 学校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无法录取到所报专业且同意专业调剂者 , 在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全部录取之后 , 将调剂录取到仍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十九条 高考附加分: 学校认可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高考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二十条 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 (或专业) 的选考科目要求 , 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第二十一条 退档原则: 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 , 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 , 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 具体如下:
(一) 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 ,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二) 轻度色觉异常 (俗称色弱) 不能录取的专业: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
(三) 色觉异常 II度 (俗称色盲) 不能录取的专业: 同轻度色觉您常列出专业。
(四) 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 5 项、第 6 项、第 7项、第 9 项中列出的相关疾病 , 谨慎填报医药类专业。
第二十三条 招生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 。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 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 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 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 ,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 ,我校在河南国医学院招生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入学、 复查、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 , 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 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报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 ,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于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复查 (包括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等) 。复查不合格者 , 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徇私舞*者 , 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 ,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 , 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2026 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医学类专业学费 5500 元/生·年 , 理工类专业学费 5000 元/生·年。住宿费 4 人间 1000 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 我校构建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资助模式 , 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 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
(一) 奖学金: 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学校设还有综合奖学金 , 根据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二) 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 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三个不同档次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 元 , 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 3700 元 , 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 元; 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3700 元。
(三)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 (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 20000 元。
(四) 服兵役学费资助: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 , 按政策规定 ,可申请学费减免 , 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 每生每年最高 20000 元; 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 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最高 20000 元; 在校生入伍的 ,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 , 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 每生每年最高 20000 元。
(五) 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 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上岗 , 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 学校设有临时性资助、越冬实物补助、“ 新生爱心大礼包 ”等 , 帮助学生解决临时性生活困难。
(七) 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 , 可在开学报到时 , 通过“ 绿色通道 ”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 , 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凡具有河南国医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 , 达到毕业要求 , 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 ,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国医学院 ,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 , 颁发河南国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升大道 1222 号
邮政编码: 473000
招生咨询电话: 0377-61599007
招生监督电话: 0377-61599167
招生咨询邮箱: hngyxy2026@163.com
学校官网: https://www.zzjpo.edu.cn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河南国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 若有其他未尽事宜 , 学校将另行公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南国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