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阳中心城区非标电动四轮车拉网式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不断加密路面巡查频次、强化全域动态管控,重拳整治俗称“老头乐”的非标电动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严查严管、从严处置,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8月13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警结合全市事故统计数据与真实案例,详细讲解非标电动四轮车的多重危害、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安全出行提示。
公安交管部门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据交警部门介绍,非标电动四轮车车身构造简陋,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制动、灯光等关键部件易老化破损,车辆行驶稳定性差,碰撞后极易侧翻解体,先天安全短板突出。与此同时,多数驾驶人未经过专业驾驶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且该类车辆无法登记上牌、不能投保正规车险,一旦发生事故,伤者维权、赔偿困难重重,早已成为城市道路上重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老头乐”违法上路、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引发多起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据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涉及“老头乐”交通事故116起,造成137人受伤,6人死亡。
为有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公安交管部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的多起“老头乐”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以案示警,提醒群众认清这类车辆的现实危害。
2025年7月18日,镇平县石佛寺镇S330玉龙路口,一辆非标电动四轮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绿灯通行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四轮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
2026年5月29日,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社旗县北京路自北向南进入道路向东转弯时,与自东向西行驶的苑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2026年4月3日,王某驾驶四轮电动车在镇平县张马公路马庄乡尤营村公路驿站西50米处自西向东越线行驶时,与自东向西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乘坐人杨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杨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6年6月6日,庞某驾驶电动四轮车行驶至市中心城区雪枫路,与自南向北由丁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造成丁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6年1月26日,刘某驾驶一辆电动四轮车载着妻子沿科圣大道由北向南行驶。途中因长时间驾驶产生困意、注意力不集中,车辆失控追尾撞上路边蔡某临时停放的小型汽车。事故造成驾驶员刘某胸骨及多根肋骨骨折,其妻子肋骨骨折,双方车辆均不同程度受损。
“老头乐”事故多发有四大原因
车辆本身安全不达标,属于非标危险车辆。市面上绝大多数“老头乐”为三无非标车辆,未经国家机动车安全认证,无安全气囊、无合格防撞车身、刹车制动疲软、车速失控风险高、车身稳定性极差。高速行驶、紧急避让、发生碰撞时极易侧翻、解体,无法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同时车辆无法上牌、无法购买正规车险,发生事故后赔偿能力极差。
驾驶人普遍无证无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群体多为老年人、无驾证人员,未系统学习交通法规,普遍存在闯红灯、逆行、乱变道、走快车道、随意横穿、夜间不开灯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小车不用管、上路没人查、出事别人让”的错误认知,主观违法陋习突出。
违法载人载货、超载行驶加剧风险。多数群众使用“老头乐”接送学生、多人载客、违规载货,车辆超负荷行驶,制动距离变长、转向失控、重心不稳,极易引发翻车、碰撞事故。
事故维权难、赔付无保障。非标车辆无保险、无登记信息,发生伤人致死事故后,驾驶人经济赔付能力弱,受害方往往面临治疗难、赔偿难、维权难的困境,造成家庭双重悲剧。
为全面清零“老头乐”道路安全隐患,有效压降事故发生率,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非标低速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从严管控措施。对无牌无证、非标拼装、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闯禁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查、劝导教育、顶格处罚。同时强化路面常态化管控,重点在学校周边、集镇路口、城区主干道、城乡接合部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定点查处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杜绝违法代步车肆意通行。引导群众主动淘汰报废,坚决杜绝“带病车辆”长期上路,全力保障道路通行秩序与群众生命安全。
当前,市中心城区非标电动四轮电动车拉网式集中整治正在持续纵深推进,对“老头乐”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常态化严查、长效化管控,整治力度绝不松懈。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为非标电动四轮车私自加装号牌,严禁报废、安全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严禁非标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占道通行。希望群众自觉摒弃侥幸心理,主动自查自纠,及时淘汰、规范处置非标电动四轮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 张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