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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独生子女光荣证停办和奖扶金提高消息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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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于12月31日后停办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光荣证停办和奖扶金提高的消息并不属实。南阳台见习记者申琳报道:

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办理和丢失补办,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的负责人指出,根据2016年5月27日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录音)“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国家没有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继续申请领证,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均不属于领证对象。发生损坏和丢失的,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可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无据可查的,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领取。”(录音止)

据了解,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子女在18周岁以下的,可领取每人每月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而根据现行政策,我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计生双女家庭和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扶助金80元。(出录音)“在每年1月15日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二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管理部门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申请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目前我省执行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960元,每年年底前资金发放到位。”(录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