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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前,南阳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新野县上港乡魏庙村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费用问题。2015年6月,魏庙村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以捐资名义向10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3月29日,上港乡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魏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志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2.唐河县古城乡姚老庄村截留侵占低保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姚老庄村以村民姚某等4人的名义申报低保款19310.4元,最终仅向姚某等4人发放5114元,村集体截留挪用5320元,村会计姚金留侵占8876.4元。2016年6月22日,古城乡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姚老庄村党支部书记白元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姚金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3.桐柏县吴城镇陈庄村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1年5月,陈庄村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共截留18户危房改造户1460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2月24日,吴城镇纪委给予陈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国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陈庄村党支部委员马明粉,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杨平均,村委委员彭大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4.方城县二郎庙镇陈堰村党支部原书记惠建春骗取粮食补贴款、低保款等问题。2007年至2015年,惠建春以其妻子、儿子和本人的名义虚报耕地面积,骗取粮食补贴款10263.38元;2010年3月,惠建春将其妻子申报为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款6927.8元;2012年4月,惠建春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户村民上报为危房改造户,以致2户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300元。2016年6月16日,方城县纪委给予惠建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