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指挥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


记者 卧龙区融媒体中心

2022-12-23 来源:卧龙区融媒体中心

卧龙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指挥部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阳市全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集中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巩固全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专项行动成果,实现零燃放、社会存量清缴收交清零目标,严防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及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现就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介,用好全科网络,宣传造势做到铺天盖地,进入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根据新年习俗,要从即日起开始,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通过宣传车、悬挂条幅、张贴公告、乡村喇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动员广大群众主动上交、自觉不燃放。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摒弃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明火祭祀方式,提倡以献花、植树、网上祭扫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110、63188001),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私自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进行有奖举报。

二、突出重点场所的管控。突出陵园、公共墓园、墓场、寺庙等重点场所管控,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三定”管控要求,制定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禁售禁放执勤值守和应急工作方案,不间断对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查外市流入,杜绝周边非法输入,与外市交界处各乡镇、村(社区)要结合国省县乡道疫情防控卡口、全城各高速卡点加强检查盘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从12月21日至2023年4月10日,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指挥部5个督导组启动常态化暗查暗访工作机制,对检查情况要落实日报告制度。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指挥部成立的9个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按照分包乡镇(街道)开展全方位、高密度暗访督查,对殡仪馆、公墓等祭祀场所和存在隐蔽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进行重点督查,一经发现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交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切实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禁售禁放工作落实到位。区督查组每天下午4点前将当日督查情况报至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指挥部进行汇总。

四、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作为担负零燃放、零销售,社会存量清缴收交清零目标的责任主体,要做到乡(镇)、村(社区)、陵园(公共墓园、墓场)等单位场所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失职、究谁责”的责任要求,对不组织、不推进导致失管失控的单位、辖区严格究责,并上溯一级问责。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如被上级督导组发现燃放、销售行为将扣发财政拨款,对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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