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工作于今日开始,8月14日9:00至18:00征集志愿,本批次录取工作将于8月15日结束。
高职高专批具体录取安排
按照录取工作安排,我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工作于8月11日开始,8月14日9:00至18:00征集志愿,本批次录取工作将于8月15日结束。
高职高专是录取工作的最后一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加强组织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积极为考生升学创造机会,助力在豫招生高校完成招生计划,确保今年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圆满收官。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提醒
1.关注高职教育,选报征集志愿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高等职业院校主动适应社会经济需要,积极优化专业布局,注重职业技能培养,学生在职业素质养成、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方面更加符合社会需求,有着较为广阔的就业发展前景。
因此,尚未被投档录取且符合成绩等条件的考生,要及时关注高职高专批次的征集志愿信息,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高职高专院校就读。
2.关注发布渠道,及时获取信息
一是省教育考试院继续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信息。
二是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相关信息,可及时接收到个人录取信息推送。
三是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个人录取信息。
四是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发布有关招生录取的各类信息。
五是持续打造网站、微信、语音电话、服务大厅综合咨询服务体系,考生服务热线电话0371-55610639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咨询留言栏目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3.履行志愿承诺,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个人的审慎选择,也是对报考院校的书面承诺。被录取而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和高校教育资源,同时也挤占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对于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本年度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根据我省志愿设置情况适度限制其填报志愿的数量。考生违约情况将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
4.注意鉴别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目前,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将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注意鉴别录取通知书。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招生院校官网,对录取通知书的信息进行比对核验,确定录取通知书真伪。同时,高校录取通知书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接收录取通知书需要考生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但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