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五一假期
出行返程高峰时段全省高速公路
实行客货车错峰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五一”假期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五一”假期出行返程高峰时段,在全省高速公路分时段采取客货车错峰通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4月29日、5月3日的8时至20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货车通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抢险救援、应急抢修车辆除外)。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二、上述时间段内,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货车驶入。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停驶服务区。
三、“五一”假期期间,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及恶劣气象条件,对7座(含)以上客车采取分流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四、本通告所指的货车,按车型分类标准包括:货车1类(2轴)至6类(6 轴),1类专项作业车(2轴)至6类专项作业车(≥6轴)。
请相关运输企业和相应车型车辆驾驶人提前安排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并通过“洛阳交警”“洛阳高速交警”“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平台、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7日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中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