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我回去就准备材料,写申请,谢谢司法所,给我一个家……”8月12日,遮山镇朱岗村刑满释放人员兰某拉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近日,遮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刑满释放的兰某进行家访,到他家后却看不出有人居住的痕迹,几经打听之后才得知兰某在女儿家居住,工作人员即刻联系兰某的女儿了解情况。原来,兰某的房子紧邻312国道,因近几年国道维护,路面增高,导致他家房屋处于低洼地势,一到雨季,雨水便倒灌至屋内,再加上兰某服刑期间无人居住,常年无修,房屋已处于倒塌边缘。兰某刑满释放后不得已搬去女儿家住,但女儿如今也是生活拮据,岁数大了不好找工作,没有收入,一家人仅靠女婿微薄的工资租住在新开发区,自己单依靠女儿也不是办法。“其实我的房子有房权证,但是村里就是不让我们盖,要是能让我们把旧房子重新翻新一下,也行啊!”兰某彷徨的说道。
听到兰某所言,遮山司法所李所长第一时间联系了兰某所在地朱岗村村委,将兰某的详细情况向村委作了说明,兰某是刑满释放人员,村里有义务对其进行安置帮教,解决其住房问题。随后朱岗村召开村委会,在司法所摆清事实讲明道理之后,村委终于同意兰某写申请,建房子。
近年来,镇平县遮山司法所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原则,与本辖区的安置帮教人员或家属逐一见面,本着“思想上教育,生活上关心,行动上感化”的态度,重点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家庭情况,尽力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其从内心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和温暖,从而调动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心,主动改造,回报社会,尽量铲除不和谐因素,对杜绝从新犯罪和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 田晓丽 仵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