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湍河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某单位与被告某养殖企业达成和解,被告先行支付5万元租金,剩余款项分期履行,法院同步解除账户冻结。
2022年,被告某养殖企业与原告某单位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协议,利用某单位提供的厂房设备发展乳牛养殖产业。然而,受市场波动、经营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陷入阶段性经营困难,累计拖欠租金13万余元。某单位在依法催收过程中,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企业的银行账户。
账户被冻结后,企业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饲料采购、疫苗接种、员工工资发放、到期贷款等环节均因资金周转受阻而陷入停滞。企业负责人焦急万分:“账户被冻住了,牛都快断粮了。”
湍河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这起案件看似是一起普通的租赁合同纠纷,但背后涉及国有资产收益、民营企业生存发展、乡村产业稳定等多重因素。若简单一判了之、机械执行,不仅企业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单位的租金债权也难以真正实现,上百头奶牛的处置更会成为现实难题。
“不能因为一起案件让一个企业倒下,也要依法保障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承办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利益兼顾”的办案思路。
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法庭先后组织多轮调解。一方面,向企业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正视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与某单位沟通协调,说明企业实际困难,分析账户持续冻结可能导致的“双输”局面——企业停产、债务悬空、资产闲置。
经过法庭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坐到了谈判桌前。在最新一次调解中,法官提出“放水养鱼”的方案:由被告先行支付5万元,展示还款诚意;剩余8万余元分期支付,给企业留出喘息空间;原告同意在收到首付款后申请解除账户冻结。
“这个方案给了我们一条活路!”企业负责人当场表态,一定严格履行还款计划,抓好生产经营,争取早日还清欠款。某单位代表也表示,帮扶企业脱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愿意给予适当宽限。
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依约支付5万元后,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企业账户的冻结措施。账户解冻后,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饲料采购车辆重新驶入厂区,生产秩序重回正轨。
“司法的温度,体现在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兼顾企业的生存发展。”湍河法庭负责人表示,在处理涉企纠纷时,法庭始终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努力寻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邓州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的生动体现。该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坚持善意文明司法,优化诉讼服务,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完善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同时,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加强法治宣传,精准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邓州法院:朱小旭、冀鹏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