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诉讼保全显成效 当庭退还彩礼款


记者 李雯琼

2026-05-13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近日,在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岞岖法庭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双方当庭达成协议,被告江某当庭一次性向原告刘某返还彩礼95000元,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

    原告刘某(男)与被告江某经人介绍相识谈婚,按照当地农村习俗,原告先后支付看家、订亲、三金等各类费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仅按习俗举办仪式,共同生活2个月后,因双方矛盾导致分手。分手后,经双方及亲友共同协商,被告退还原告彩礼,但迟迟未履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后依法向法院申请保全,请求冻结被告江某的银行账户。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冻结被告江某名下相关账户,为案件后续权益实现筑牢了保障。

法官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对立较为明显,原告认为自己家庭因支付彩礼背负债务,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极短,被告应按约定返还彩礼;被告则表示共同生活期间有一定支出,同时因账户被冻结影响正常生活,希望减免返还数额。针对双方诉求和情绪,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双方详细释明财产保全的法律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被告账户冻结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另一方面邀请双方亲友参与调解,从情理和法律规定双重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承办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芥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江某返还原告刘某彩礼95000元,协议达成后,江某当庭履行全部返还义务,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法院同步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措施。

    此案的高效调解,既充分发挥了财产保全的保障作用,又彰显了人民法院情理法相结合的司法理念,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

    彩礼返还有明确法律依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返还数额需综合考虑彩礼用途、双方共同生活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本案确定95000元的返还数额,既充分考虑了原告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状况,也兼顾了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诉讼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法院依法采取冻结账户等保全措施,目的是保障判决得以履行,并非惩罚性措施,被告履行义务后,法院将及时解除保全,保障其正常生产生活;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应摒弃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树立平等、理性、文明的婚恋观念,避免因彩礼问题引发家庭矛盾和法律纠纷,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真正让彩礼回归,让婚姻回归郭贝 聂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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