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刘庚滔带领团队实地勘验固定证据,并联动村委会、乡贤力量开展多元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多年积怨,更实现了当庭兑付、案结事了,用“柔性司法”守护乡村邻里和谐。
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村民。2022年初,原告包工包料承接被告房屋装修,同年5月完工。因双方未及时当面结算,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原告多次催要余款,双方分歧持续扩大。原告核算总工程款约8万元,扣除已付部分,诉请被告支付尾款2万余元及利息、律师费等费用。
庭审中,双方对立情绪激烈。被告对原告单方出具、无本人签字的记账单及微信报价全部不予认可,认为报价虚高,同时指出房屋存在地砖破损、天花板掉皮等质量问题,并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承担维修费用。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查明客观事实,法官突破“纸上办案”局限,前往案涉房屋现场勘验,并邀请村干部全程见证。法官对照争议照片逐一比对,精准划分房屋原有渗水与施工质量缺陷的界限,通过拍照录像固定破损细节,逐项核实未结算项目,为后续调解奠定了扎实的事实基础。
考虑到双方为同乡近邻,一纸判决无法修复破裂关系,法庭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在法庭主导下,邀请村干部、乡贤参与,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方式。法官结合勘验结果释法明理,客观指出原告因报价未经确认、质量保修证据不足所面临的诉讼风险,以及被告应正视已享受装修成果的现实。村干部、乡贤则立足邻里乡情耐心劝导,引导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情理交融的调解,双方放下执念、主动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装修款1.2万元,原告撤回起诉;被告亦撤回反诉,双方就本次装修工程再无任何经济及质量纠纷。当日,被告足额付清款项,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是邓州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法官将司法审判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既依法厘清权责,又温情修复关系,用看得见的公正和摸得着的温度,切实助力和美乡村建设。(通讯员:唐志浩、刘洋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