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网购日益普及,跨地域消费纠纷随之而来。近日,邓州法院孟楼法庭妥善调解一起网购纠纷,促成双方达成退货退款协议,既高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减少了异地商家的诉讼负担。
2025年11月,原告在抖音直播间下单购买儿童羽绒服及棉服263件,支付货款4700余元。三日后收货,拆开发现内装均为短袖、长裤等夏装,与直播间展示及约定品类完全不符。原告多次通过平台及电话联系卖家,均未获回应,遂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货款。
被告卖家辩称:交易系通过微信视频看货后达成,原告对货物知情且无异议;被告打包货物体积较大,原告收到的包裹较小,签收行为存疑;原告提交的视频系剪辑拼接,且收货后拉黑被告微信导致无法核实物流,被告因更换手机,无法提供相关聊天记录;双方已约定“尾货不退不换”,原告退货主张缺乏依据。
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面对截然不同的说法和激烈对立情绪,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全面梳理聊天记录截屏、交易信息、当事人陈述等证据,逐步厘清了交易全过程的争议焦点。
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及线上平台多次联系远在浙江湖州的被告,耐心释法明理,明确指出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卖家负有按约定交付合格商品的义务,
“货不对板”构成根本违约,“尾货不退不换”的格式条款不能免除商家的基本交付义务。同时,法官提示被告,作为常年从事童装尾货批发的经营者,应对所售货物的品质、品类尽到更为审慎的注意与把关责任。此外,法官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多轮“背靠背”沟通和线上“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退还货款4000元,原告于约定期限内退还货物。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对消费者:网购尽量通过正规平台交易,保留订单、支付及聊天记录;收货建议开箱验货并留存视频证据;避免脱离平台私下转账,防止证据缺失导致维权困难。
对经营者:网络交易受法律约束,应严格按约定交付商品,切实履行售后义务。以“尾货不退不换”等格式条款排除自身主要义务的,该条款不具有约束力,不能免除应负的违约责任。(通讯员:朱小旭、穆志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