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出台,今年招生有六大变化:中招考试时间提前,总分由700分变为600分,中心城区三所完全学校开始招收分配生,增加了初二年级生物、地理两个考试科目,特长生志愿须参加志愿学校特长考试合格,从2024年起体育考试分值提高到100分。
志愿设置
提前批次一定要谨慎:一旦被录取,将不能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1.省提前批:
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类别(班),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设置的两个志愿批次,分别为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2.市提前批:
提前批第一志愿:面向全市招生的市一中中加国际班、市一中中西国际班、市二中中日国际班、西峡一高中西国际班,市一中全市班。
提前批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面向中心城区或本县招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3.县志愿批:
各县招生志愿由县教体局负责设置。6月8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教育局,由省、市监管实施。
4.中心城区志愿批:
(1)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南阳市一中、南阳市五中、油田一中、南阳市二中、南阳市八中、南阳市第一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三完全学校高中部(纳入市二中招生计划)、南阳市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五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六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七完全学校高中部(纳入市二中招生计划)、南阳市第八完全学校高中部(纳入市五中招生计划)、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十三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十八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二十完全学校高中部、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
(2)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南阳市十中、南阳市十一中、南阳市四中、南阳市汉冶中学、南阳市二十九中、南阳市艺术中学、南阳市十五中、油田四中、南阳市四职专高中部,南阳市鸭河工区南都实验中学(民办)、南阳市宛城区言蹊中学(民办)。
(3)第三批次志愿学校:南阳市张衡实验学校、南阳市拔萃中学、南阳市开元国际学校、南阳市卧龙区博雅学校、南阳市文礼中学、南阳市华仲实验高中、南阳市卧龙区育才高级中学、南阳市卧龙区致远中学、南阳市卧龙区新时代精英学校、南阳市华龙高级中学、南阳市泽润中学、南阳市宛城区元培实验高级中学、南阳市书院高中、南阳市宛城区豫阳外国语学校、南阳市宛城区宛南枫桥高级中学、南阳市高新区豫龙宏志中学、南阳市民进学校、南阳市兴宛学校、高新区拔萃银丰高中、高新区泓宛中学、高新区厚德高中、南阳市新世纪实验高级中学、南阳市成达中学、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栋林高级中学、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博雅未来高级中学、南阳市鸭河工区通成学校(以上均为民办)。
填报要求
中心城区第一批次两个志愿要有梯级,第一志愿可以冲一冲,第二志愿要保底
1.省提前批:
全市考生可选报每批次的任一类别一所志愿学校。
2.市提前批:
提前批第一志愿,全市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学校。
提前批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考生填报特长生志愿必须与自己特长生考试合格的学校一致,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具体填报要求见《关于做好2022年南阳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22〕133号文件)。
3.县志愿批:
按照志愿设置批次,由县教体局按要求组织填报。
4.中心城区志愿批:
第一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7所招生学校中同时选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学校,且两个志愿学校不能为同一所学校。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1所招生学校中选报一个志愿学校。第三批次志愿,考生可在26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个志愿学校。考生报考第一批次志愿学校时,必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省提前批、市提前批、县志愿批(中心城区志愿批),考生可同时兼报。前一批次已被录取,不再参与下一批次投档。
全市中招考生可在6月8日9:00至15日18:00,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填报志愿。逾期网络系统自动关闭。
六大变化要记清
变化一 中招考试时间提前
今年全省中招考试时间由往年的6月25日至26日提前至6月22日至24日,较往年提前了3天;各科目开考的时间点及时长不变。
变化二 中招总分由700分变为600分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经政府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今年我市中招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取消,相应成绩不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南阳市2022年中招录取成绩总分值由700分变为600分。
变化三 三所完全学校开始招收分配生
中心城区的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市十中、市十一中的分配生指标分配范围参照去年不变;第一完全学校高中部、第二完全学校高中部、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从今年起开始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指标分配范围为卧龙考区(含卧龙、高新)和宛城考区(含宛城、示范区、官庄)学校;油田考区考生可以报考中心城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参与中心城区统招生志愿录取,但不能参与中心城区分配生志愿录取。
变化四 增加初二生物、地理两个考试科目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八年级生物、地理中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全市统一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B、C、D四个等级占比分别为20%、30%、45%和5%,按等级分别赋分计入考生2023年中招总成绩。
变化五 特长生志愿须特长考试合格方生效
市提前第二批次(特长生志愿),考生填报的特长生志愿必须是自己已经参加特长生考试合格的学校和专业,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
变化六 从2024年起,中招体育总分100分
根据《南阳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从2024年起,我市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由目前的70分提高到100分(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其中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70分)。
政策性加分有标准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录取批次
“是否同意调剂”很重要,建议考生选择“是”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统一在“省服务平台”系统内,按照省市监管、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教育厅监管。各县教体局负责当地普通高中的统一组织录取和公示。中心城区和南阳油田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和公示。
★录取原则
录取依据招生计划、考试总成绩、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考生前一批次未被录取,参与下一批次志愿投档。中心城区学校录取时,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国际班录取:具有招收国际班资格的高中学校,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考生根据公布的招生方案,决定是否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后,将不能参加普通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分配生录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时先录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线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以内。录取时按照分配生指标,以初中学校划线。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则转入统招生录取。中心城区分配生录取,只针对报考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第一完全学校高中部、第二完全学校高中部、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的第一志愿和第二批次市十中、市十一中志愿。
特长生录取:特长生专业测试依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南阳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22〕133号文件)文件执行。经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特长生提前批次志愿。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中招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计划录满即止;录不满的,特长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不再补录。特长生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地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
★录取批次
1.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组织录取,7月9日前录取结束。
2.市提前批:先录取面向全市提前批第一志愿,再录取提前批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提前批第一志愿被录取后,不再参与提前批第二志愿的录取。由市教育局按照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市教育局批准。7月12日前录取结束。
3.第一批次志愿:各县教体局按照志愿方案批段先后顺序、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县教体局批准。
中心城区实行分学校划线、同批次进行、一次性录取的办法实施。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达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分数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意见和第一批次志愿学校缺额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只能填报有缺额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按照录取原则进行一次性调录;若仍未被录取,则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若考生达不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部分完全学校高中部)先录分配生、再录统招生。7月25日前录取结束。
4.第二批次志愿:县志愿批和中心城区志愿批,实行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6日前录取结束。
5.第三批志愿,所有志愿学校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16日前录取结束。
★录取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在网上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和学业资格,省内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能再次录取和注册。
★分配生、宏志班、民办高中按规定录取
分配生:严格执行分配生的比例达到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50%以上的规定。县域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不得超出本县域初中学校范围。中心城区的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市十中、市十一中的分配生指标分配范围参照去年不变;第一完全学校高中部、第二完全学校高中部、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从今年起开始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指标分配范围为卧龙考区和宛城考区学校;油田考区考生可以报考中心城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参与中心城区统招生志愿录取,但不参与中心城区分配生志愿录取。
宏志班: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属地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除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外,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县招生。
民办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电子信息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