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结果作为市场主体满意度得分纳入市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体系,按照《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落实奖惩。
对评议结果位居前10名且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市直单位,由南阳市委营商办全市通报表扬;连续两次的,颁发“流动红旗”;连续三次及以上的,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对评议结果位居后5名的市直单位,由市委营商办全市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的,颁发“流动黑旗”,在南阳电视台、南阳日报公开曝光,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表态发言;连续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连续六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
对评议结果位居前30名且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重点科室,全市通报表扬;连续两次的,对科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通报表扬;连续三次以上的,科室负责人、主要业务骨干在本年度公务员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对评议结果位居后10名的重点科室,发函提醒,由所在单位给予科室负责人谈话,责令检查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的,公开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科室负责人予以诫勉;连续三次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给予免职,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对评议结果位居全市同类站所前30名且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基层站所,由南阳市委营商办全市通报表扬;连续两次的,对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分管领导通报表扬;连续三次的,对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在本年度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主管部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对评议结果一次位居全市同类站所后10名的基层站所,由市委营商办全市通报批评,对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警示约谈;连续两次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免职调离,对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连续三次的,基层站所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予以免职,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
市场主体满意度是衡量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短板弱项。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评市直部门、评重点科室、评基层站所”活动,既是提高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的有力举措,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南阳市将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干,坚持结果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全面提高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加快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