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学校园里开庭审案


记者 张颖

2024-06-27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6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南阳理工学院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王某、张某贩毒、诈骗案。南阳理工学院百余名师生旁听。

2023年2月至5月,肖某、何某通过王某,以“埋雷”(一种新型贩毒方式,贩毒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平台接收毒资后,将毒品藏匿到某处并拍照,而后将照片及位置信息发送给买家,买家按照图片和位置信息取走毒品)的方式,从张某处购买6颗冰毒丸和2.86克冰毒。2023年5月至6月,张某在明知是假毒品的情况下,以“埋雷”的方式诈骗孙某等人,获利5800元。通过上述方式,王某非法获利3200元,张某非法获利16800元。

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贩卖毒品罪、诈骗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二人的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某、张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王某、张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在合议庭休庭合议期间,王某、张某提出撤回上诉申请。经评议,合议庭认为,王某、张某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当庭宣判,准予王某、张某撤回上诉,原审判决在二审裁定送达后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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