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最新家电及数码产品补贴通知


记者 刘露

2025-04-01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

《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

家电及数码产品补贴活动

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商运〔2025〕1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税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力扩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购新补贴,省商务厅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家电及数码产品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审计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

家电及数码产品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要求,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自2025年1月20日起,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由各地市结合实际、统筹组织推进。

二、补贴范围

(一)家电产品: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不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直饮机、管线机)、洗碗机、电饭煲(锅)、微波炉(含微蒸烤一体机)等12类。

(二)数码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

后续结合实际情况,可适时增加补贴品类。

三、补贴标准

(一)家电产品补贴标准: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高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数码产品补贴标准: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四、参与流程

(一)实名领券。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 ,完成实名认证,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登录“家电数码补贴专区”,根据需要领取相应补贴券。补贴券当日有效,如未核销使用可再次领用。

(二)支付立减。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应在消费者购买后开具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三)信息采集。补贴产品售卖后,商家应及时安排送货安装,最迟不晚于2026年1月15日。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审核所需必要信息,采集内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其中,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需现场激活,电脑产品需现场拆封。

(四)资金清算。参与商家原则上每半月向所属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结算申请;各县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情况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复核;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向商家拨付补贴资金。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各地市可结合实际采取预拨部分资金等方式,提高资金清算效率,降低参与商家垫资和经营压力。

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向商家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至市级财政。消费者完成某产品退货手续后,如有该类产品的购买需求,仍可继续领取该类产品的补贴券。

五、参与商家基本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二)主营家电、数码产品等零售业务,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并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配送、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三)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能按相关活动要求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系统上传交易信息资料;

(四)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022年以来参与促消费、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能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并提供佐证材料;

(六)线上参与主体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销售业务,并承担对其平台商户的监管责任,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领取补贴券,能够按要求及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七)参与商家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及格式,由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订)。严格遵守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参与商家由各地市结合实际自主征集确定。各地要统筹好“新家电购买补贴”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置”的关系,优先支持具有废旧家电回收能力、主动提供回收服务的主体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可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具体征集条件、提交资料要求等,多措并举便利消费者。

六、职责分工及要求

(一)商务主管部门要合理确定、更新参与主体名单,加强巡查暗访,督导商家规范参加活动;会同财政部门优化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做好活动宣传发动、政策解读、组织服务、数据统计、资金测算等工作,依托本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配合属地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二)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资金拨付、清算、监控预警等工作,在做好资金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从审核通过到资金拨付的时限,力求及时高效兑付补贴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价格欺诈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公安部门负责对补贴活动中涉嫌公安管辖范围内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配合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审计部门结合审计项目,对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服务平台要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以旧换新的便利性、安全性,及时利用技术手段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与比对印证,确保购买人身份真实性和交易信息真实性。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有效防范风险。配合做好资金清算、审计等相关工作。

(八)参与活动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对补贴资金负直接责任,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信息采集等工作,确保每笔交易闭环、可溯,及时兑现有关承诺,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对以上违规违法行为,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九)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通过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河南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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