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镇平县财政局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为民使命感,紧紧围绕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直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常态化监督,有效确保了中央直达资金的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截至2021年底,全县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6.93亿元,支出16.43亿元,支出进度达97%。一是及时拨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35亿元,用于保障人员人资、办公经费、民生支出及其它必要支出,有效保障基层运转。二是支持全县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下达医疗保险补助、公共卫生服务、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义务教育补助等社会保障类补助资金13.09亿元,在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经济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稳定就业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三是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就业补助、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资金5065万元,用于劳动力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及企业解难纾困工作。
2022年,该局将持续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监控体系运用,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结果导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适时开展重点评价,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实效。